Google+ 新台灣 經濟貿易產業政策: 職權範圍

2014/1/31

職權範圍



新台灣政府經濟產業省是台灣經濟和產業、企業及公司的主管機關,其職權、業務範圍包括經濟產業政策、通商政策、產業技術、商務流通政策等業務。


1.規劃和公布促進台灣『經濟發展』和提升『產業競爭力』的政策綱領;

2.推動、執行台灣『經濟發展』和提升『產業競爭力』有關的政策;

3.審議並檢討經濟產業省所屬各單位所提出促進台灣『經濟發展』和提升『產業競爭力』之   措施;

4.在台灣的經濟體系內,特別是在現有政府架構內,找出可能不完全符合促進台灣『經濟發展』和提升『產業競爭力』的地方,並檢討改善範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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